
你們知道為什麼我們在說的新台幣,為什麼叫新台幣嗎?新台幣又有什麼歷史呢?
現在我們不都在說,沒有戴口罩要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那為什麼是新台幣,而不是台幣呢?你們知道為什麼嗎?如果你們不知道,那文章的下面,我們將為你們解惑。
舊台幣是中華民國政府在1946年委託台灣銀行發行的鈔券,正式名稱叫做台幣兌換卷,在當時稱之為新台幣,直到1949年6月15日發行了新台幣,原本的新台幣就稱為舊台幣,1946年5月22日發行了舊台幣,最初,發行了1元、5元、10元的超券,後來在同年的9月1日發行了50元和100元的超券,後來因為物價的波動,發行了500元、1000元、10000元的鈔券,也有印製了10萬元的鈔券,只是未發行,後來在進行硬幣制改革之後,以40000:1的方式發行了新台幣。

一、初期匯率問題的影響
對此,汪彝定的回憶錄便清楚地指出,(中央的)國民政府所訂的匯率如何對台灣造成不公,而有利於中國大陸來台取得物資,過程中以匯兌不當的狀態,取得財經上的利益,這也就是低估台幣的價格所帶來的影響。
汪彝定回憶:1946年我帶來臺灣約有一、二十萬元法幣,按照二十比一的匯率,變成六、七千元,甚至上萬元臺幣。
由於台灣的廠商或個人,要在中國大陸購買物資必須使用法幣,而台灣的法幣供給相對不足,而導致法幣價格被高估的一個狀態。
二、後二二八的通貨膨脹問題
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積極建立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經貿網絡。大量的糖、茶、香蕉與鳳梨等產品,被輸入中國各省。但是,國民政府(及其後的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貨幣(法幣、金圓劵改革後此一狀況依然)對台幣明顯高估,且因中國大陸嚴重惡化的通貨膨脹及貨幣劇烈貶值的狀況下,由於買方付款的延遲,貿易局壟斷對外貿易,導致經貿利潤遭到嚴重侵蝕。而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匯兌,更嚴重的是造成台灣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
1948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推動金圓券改革,同時實施的經濟管制,不僅沒有改善台灣的經濟,反進一步傷害了臺灣的經濟。
金圓券改革實施後,中央政府規定全台物價金圓所標示的各項定價為準。臺幣對法幣的比率的與貨物售價之調整皆需經行政院核定。
台灣的物價受到相當大的影響,不僅是台灣的物價將直接而完全的受制於中國的京滬市場,更因為工業品多係由中國大陸輸入,結果台灣成為高物價區域。
原本1948年8月19日的台灣物價比起中國大陸京滬市場,不但輸入品的價格與原採辦地的價格有距離,而且台灣特產品的價格也偏低。結果以當日的水準作為限價的起點,對台灣的商人和生產者就造成嚴重的損失。
整二二八事件過後,對台灣不利的匯兌制度不僅沒有改善,而且在之後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而中央駐台各機關不斷地要求台灣省政府代墊相關款項,也造成台幣發行數目持續增加,這是後二二八之後,台灣嚴重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
換言之,透過不當的匯兌制度低估台幣的價格,以及台灣與中國緊密的經濟聯繫、貨物流通,彼此的輸入輸出狀態,導致台灣在二二八之後,原本的通貨膨脹問題不僅始終沒有改善,甚至出現更為嚴重的狀態,這樣的狀態越往新台幣改革的時間點逼近,問題就更為嚴重。
三、新台幣改革政策及其後續問題
1948年12月,中國大陸金圓券改革失敗以後,中國大陸巨額資金迅速流入台灣,進行避險或謀取匯兌上的利益,透過匯兌導致台灣的通貨膨脹更加激烈。
整體而言,當時台灣經濟情況不佳,民間更只有小型工商業活動,民間部門的資金需要很難獲得官營銀行的支持,因此,既有的研究便指出,台灣惡性貨幣膨脹的兩個主要原因都是外來的。
1. 是台灣銀行以省庫的角色,採取增加通貨發行的方式而墊付中央政府的各項墊支款項。
2. 是台灣銀行係以法幣(後來改為金圓券)作為發行準備,且舊台幣與法幣、金圓券之間長期採用固定匯率制度,因而法幣及金圓券在大陸之惡性通貨膨脹乃藉固定匯率而輸入台灣,轉變成舊台幣的惡性通貨膨脹。
從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不到一年的時間,台幣從1835比1兌換金圓券,成為1比2000,這是台灣被迫推動新台幣一元兌換舊台幣四萬元的幣制改革的重要背景。
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以中央銀行撥還台灣銀行的八十萬兩黃金作為發行準備,並撥借一千萬美元外匯作為進口貿易資金,公告新台幣發行辦法,進行幣制改革。
其中除舊台幣四萬元折合新台幣一元之外,並規定新台幣最高發行額為兩億元,及一美元兌換新台幣五元。
新臺幣的前身為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隔年由行政院授權 委託臺灣銀行發行的「臺幣」。由於1948年上海市爆發金融危機,國民政府大量發行貨幣,造成惡性通貨膨脹。
1948年國共內戰局勢逐漸明朗,國民政府計畫撤遷台灣,才著手改革台幣試圖止血。國民政府從中國運來大量黃金,1949年6月15日改發行新台幣,以黃金當作新台幣發行準備金,規定4萬元舊台幣換1元新台幣,限定發行額不得超過5億元。
「新台幣」原本只在台灣地區流通,但自民國1949年12月至40年一月,政府陸續在金、馬地區及其他相關地區發行「新台幣」,讓台幣流通更順暢。1968年7月一日中央銀行收回新台幣的發行權,不過新台幣上還印製「臺灣銀行」的字樣,讓大眾誤以為新台幣還是由臺灣銀行發行。直到2000年,發行了五十年的新台幣終於將鈔票面上的「臺灣銀行」正式改為「中央銀行」,如此一來人們也不再誤會了。
中國人毫無節制大量印製台幣,搜括台灣的物資,強盜式的剝削,不是運往中國供國民黨揮霍,就是黨官貪污中飽私囊。 在台灣流通的貨幣,台幣,從面額 1 元到 100 萬元,面額膨脹了「一百萬倍」,前後不到 3 年,顯示通貨膨脹多麼嚴重!
後來透過改發行「新台幣」手法,並限定台灣人於 1949 年 12 月 31 日前(後延至 1950 年 1 月 14 日止)以每四萬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且無限制收兌(舊)台幣。細數台幣之發行,僅經歷短暫的三年又十二日。 由於濫印鈔票導致舊台幣大幅度的貶值。於是 1949 年 6 月 15 日,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發行新台幣,明訂四萬塊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的匯率 , 民間習稱為「四萬換一塊」。
從1946年5月22日發行舊「台幣」原限發行額為30億元,發行半年後即增為53億元
新台幣發行額更高達5,270億元,比原訂發行額增加175倍。
台灣銀行並於1948年開始發行面額達5千、1萬、10萬的「定額本票」
補充資料
在1949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新臺幣發行辦法」,正式發行新臺幣,明訂40,000元舊臺幣兌換1元新臺幣。
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發布命令,中華民國國幣單位保留銀元本位,而記帳單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為新臺幣,銀元與新臺幣以1949年12月29日最後牌告匯率固定為3:1。
~發行額~
債券發行額是指發行一次債券的資金總籌集額。一次發行債券的總金額不但受到法定最高限額的限制,還要考慮資金需求量、還本付息能力,資信度.市場吸收能力等因素。一般來說,發行者首次發行債券時,發行額不宜過高。
~舊台幣的定義~
「舊臺幣」:民國38年6月15日以前臺灣銀行發行之鈔券,此類鈔券已停止流通及停止兌換。
民國38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公布「新臺幣發行辦法」,實行幣制改革,發行新臺幣。
「舊版新臺幣」:政府於民國38年6月15日以後發行之新臺幣,經政府公布自特定日起停止流通之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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